公司开始展露出流氓的面目了,说乘车住宿不要钱的都开始收钱,合同也要签5年,完全和当初招聘说的不一样!!!宿舍里一堆老油条,霸着屋想一个人住,不想让偶们搬进去,那么脏偶才不要住,先回家了,明天签合同时仔细问一下。连着半年拿3位数工资,干脆去死了算了!
附一篇我给学校写的情况说明书:
在3月4日东航武汉公司招聘会上,其负责招聘的张启才(东航武汉公司飞机维修部副经理)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向我们作出每月基本工资2500以上,合同期三年等一系列承诺。与7人签订了三方协议:
但在我们持相关证件到公司报道签订劳动合同时,却得到合同期限及相关待遇已经按新的规定变更的通知,经过与公司的协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1. 合同期限
当初承诺:3年 实际情况:5年
东航解释:本公司是由以前的武汉航空公司与上海东方航空公司合并而新成立的,这是公司总部最新的规定,为了与总部并轨所以改为5年。
实际情况:招聘人员在北航,南航以及民航学院都是很明确地承诺合同期限是三年,没有作出以后有变动可能的说明,甚至在罗亚波的三方协议上写了三年,这也是当初我们选择签署协议的参考依据,而公司现在仅以制度变更为由就单方面的修改了合同,根本未取得我们同意,在被拒绝签署合同后,还威胁说不签的话就违反了三方协议并要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如果说因为合并要与总部一致,那么上海总部的违约金是5000,为什么武汉就能单方面决定要8000?
2. 工资待遇
当初承诺:3000左右 实际情况:1000不到
东航解释:按工资制度计算
实际情况:在详细了解后发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计算,绩效工资约1000-1500按个人情况不等(转正前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1280(税前不扣四险一金,后又说1360…),按着上一届同职位(未转正前)的工资单计算,实发工资500左右,与3000的承诺相差太多。而当时招聘人刻意隐瞒了计算方法,直接给出了转正后,最高绩效,拿所有补贴等的最高工资来误导我们以为是平均水平。
另外还有合同有效性的问题。合同上并没有一条规定“如果新的制度规定与本合同相关条款相异,在取得甲乙双方协议后,方可变更合同,否则以本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公司可以随着自己制定的政策随意变更合同,我们如果反对即视同违约。
其它方面,比如住房,原来说免费,现在要求押金300元月租金60元水电自负。乘车方面,由免费改为1次6块。还有上一届的机务维修人员本来签的三年合同,到现在工作一年面临转正时,也遭到公司阻挠要求签订新合同将总服务期延长到4年。等等行径,都让我们对此公司的诚信度和形象彻底失去了信心。
如果打官司,我们学生肯定是处于劣势,而且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只好在此B4,支持的顶一下!
但在我们持相关证件到公司报道签订劳动合同时,却得到合同期限及相关待遇已经按新的规定变更的通知,经过与公司的协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1. 合同期限
当初承诺:3年 实际情况:5年
东航解释:本公司是由以前的武汉航空公司与上海东方航空公司合并而新成立的,这是公司总部最新的规定,为了与总部并轨所以改为5年。
实际情况:招聘人员在北航,南航以及民航学院都是很明确地承诺合同期限是三年,没有作出以后有变动可能的说明,甚至在罗亚波的三方协议上写了三年,这也是当初我们选择签署协议的参考依据,而公司现在仅以制度变更为由就单方面的修改了合同,根本未取得我们同意,在被拒绝签署合同后,还威胁说不签的话就违反了三方协议并要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如果说因为合并要与总部一致,那么上海总部的违约金是5000,为什么武汉就能单方面决定要8000?
2. 工资待遇
当初承诺:3000左右 实际情况:1000不到
东航解释:按工资制度计算
实际情况:在详细了解后发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计算,绩效工资约1000-1500按个人情况不等(转正前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1280(税前不扣四险一金,后又说1360…),按着上一届同职位(未转正前)的工资单计算,实发工资500左右,与3000的承诺相差太多。而当时招聘人刻意隐瞒了计算方法,直接给出了转正后,最高绩效,拿所有补贴等的最高工资来误导我们以为是平均水平。
另外还有合同有效性的问题。合同上并没有一条规定“如果新的制度规定与本合同相关条款相异,在取得甲乙双方协议后,方可变更合同,否则以本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公司可以随着自己制定的政策随意变更合同,我们如果反对即视同违约。
其它方面,比如住房,原来说免费,现在要求押金300元月租金60元水电自负。乘车方面,由免费改为1次6块。还有上一届的机务维修人员本来签的三年合同,到现在工作一年面临转正时,也遭到公司阻挠要求签订新合同将总服务期延长到4年。等等行径,都让我们对此公司的诚信度和形象彻底失去了信心。
如果打官司,我们学生肯定是处于劣势,而且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只好在此B4,支持的顶一下!